同樣是「拍人」,三位攝影者,三種對光的態度。
我們訪談了三位風格非常不同的攝影者。他們處理光的方式,幾乎可以被當作三種美學流派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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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· 古川由貴(東京)— 「光是被等出來的」
古川四十五歲,獨立攝影者二十年。
她的風格被某本日本攝影雜誌稱為「幽光派」——大量的低調、陰影、自然光、近乎黑白的低彩度。
她的工作節奏:
「我從來不用閃光燈。我也不用反光板。我只用天上下來的光。」
「**如果光不對,我會等。**有一次在京都,我等了三小時,從上午十點到下午一點。等到雲從那個方向過來、把直射光打散,我才按。」
「人是配合光的。不是光配合人。」
古川的作品有一種特質——你能感受到「這張照片裡的人,剛好在這個瞬間被光找到了」。
她不修圖,不調色。「修圖就是承認你拍錯了。」
二 · 林正皓(台北)— 「光是被造出來的」
林三十六歲,商業攝影者出身,近五年轉往肖像。
他的風格與古川幾乎相反——強烈的光控制、明確的方向感、影調戲劇化。
他的工作節奏:
「我會花一週準備一場拍攝。包括光的設計。」
「我會用 2-3 盞燈,包括主燈、補光、輪廓光。但我從來不打到讓人看起來像棚拍。」
「我的目標是——讓燈光看起來像自然光,但比自然光更精準。」
「自然光是有限的。我要的光,自然不一定給。」
林的作品有一種特質——極其乾淨,但又不像棚拍。你會覺得這個被攝者站在一個非常完美的、剛好的環境裡。但其實,那個「剛好」是被精心搭建的。
他的修圖節奏:「拍 10 分鐘,修 4 小時。」
三 · 陳曉蘋(高雄)— 「光是無所謂的」
陳二十九歲,年資最淺的一位。
她的風格很難分類——她說自己「沒有風格」。
她的工作節奏:
「我會花 80% 的時間跟被攝者聊天,剩下 20% 拍。」
「**光?光我不太管。**有什麼光就用什麼光。如果光不好,那就拍光不好的照片。光不好的照片,也有光不好的真實。」
「我覺得過度在意光,就是還沒進入這個人。我們在意人,光自己會出現。」
「如果我等三小時光,那三小時被攝者怎麼辦?她要在那裡等我等光?這對她不公平。」
陳的作品有一種特質——粗糙、不精緻、但有人。你會覺得「這個人,真的在那裡」。光的好壞,反而變成次要。
她幾乎不修圖。「修圖是我跟那一刻過不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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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種光,三種倫理
訪談完三位之後,編輯部討論了很久。
我們發現,他們對光的態度,其實是對「人」與「作品」之間關係的不同倫理。
- 古川:作品優先。人是配合作品的元素之一。她願意等三小時,因為作品值得。
- 林:作品與人並重。人是主角,但需要被恰當地呈現。他造光是為了讓人「更像自己」。
- 陳:人優先。作品是人那一天狀態的副產物。她不造光也不等光,因為「人的時間,比光更不可重來」。
三種倫理沒有對錯。但它們會吸引非常不同的被攝者。
如果你正在找一位攝影者,先想清楚你想要的是哪一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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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談於 2026 年 1-2 月分別於東京、台北、高雄進行。所有引述經本人同意刊載。寫.fansynow 編輯部。